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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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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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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一、氧气瓶的使用要点
1)不得靠近热源
2)勿曝晒
3)要有防振圈,且不得使气瓶跌落或受到
撞击
4)要戴安全瓶帽,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5)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与乙炔(焊割气)
气瓶距离应大于5M
6)气瓶内氧气不可全部用尽,应留有余压
0.1-0.2MPA
7)严禁沾染油污
8)打开瓶阀时勿操作过快
9)瓶阀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汽加热解
冻,严禁火焰加热
二、乙炔瓶的使用要点
1)不得靠近热源
2)勿曝晒
3)要有防振圈,且不得使气瓶跌落或受到
撞击
4)要戴安全瓶帽,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5)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与氧气瓶距离
应大于5M
6)乙炔瓶只能直立,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
出
三、液化气瓶的使用要点
1)气瓶不得充满,必须留出10%-20%容积
的气化空间,以防液化气随环境温度上升而膨
胀导致气瓶破裂
2)胶管和衬垫材料应用耐油材料
3)勿曝晒,贮存室应通风良好,室内严禁明
火
4)瓶阀与管接不得有漏气
5)气瓶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热,冬季可用
40度以下的温水加热
6)不得自行倒出残液,以防遇火成灾
7)严防气瓶漏气
四、气瓶使用期限的要求
1)已投入使用的气瓶从出厂之日起每4年
检验一次,15年气瓶报废。
2)检验合格标志为钢角阀上的检验环,检
验环上有此次检验时间和下次检验时间,在此
期间内的气瓶是可以使用的,超过此期间的钢
瓶不得使用,要及时检验,确认其安全状况。
3)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气瓶不能使用,应
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