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建设

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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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服务对

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

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严禁转包行为。

4.验收结算。承接主体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

事项后,购买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检

查验收,并根据合同约定,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

付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款项。

(七)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和购买主体

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

的要求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

评价和问责的全过程,强化部门支出责任,确保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绩效。要建

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

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

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要积极推进第三

方评价,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

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

价相结合,确保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

学性,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购买服务预算、购买

计划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

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

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

府要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

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的政府购买服

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财政局要会同市直有关

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

导和监督,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推动相关法

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政

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

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

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部

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建立“政

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人力社

保、民政、市场监管、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各

负其责、互相衔接、共同推进,确保全市政府购

买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立足当地实

际,认真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

施办法,并抄送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

2.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

务制度,研究制定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监督、

指导各类购买服务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

牵头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

采购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建立政

府购买服务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和购买服务项目

管理系统。

3.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梳理政府职能,推

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按

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协调推进有条件的事业

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负

责牵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和事业单位

转企改制工作。通过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政事

分开,逐步实现事业单位由“养人”向“办事”

的转变。

4.各级民政、市场监管以及行业主管等部门

要按照职责分工,培养和壮大社会力量,支持社

会组织、企业、机构和其他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

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改革,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

法;联合财政部门、购买主体建立相应的信用记

录及应用机制,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

制。

5.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

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6.各购买主体负责购买服务的具体组织实

施和监督,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

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本部门经批准的政府购买

服务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承接主

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在项目完成后组织

验收和考核评估。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

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