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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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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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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
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经信电力[2015]3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空气
质量,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根据《浙江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
(浙
政发〔2013〕59号)、《关于印发<2015年省
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15年
省委、省政府领导重点调研课题分工方
案><2015年省领导联系省级产业集聚区、省
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分工方案>的
通知》
(浙委办发〔2015〕18号)和《关于印
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
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20号)
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地方燃煤热
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经省政
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统调300MW级以下燃煤发电机组应参
照本行动计划相关规定,在2017年底前实现
烟气超低排放。
发布机构: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发改委、浙江
省环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
江省能源局
2015年8月21日
附: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
级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空气
质量,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根据《浙江省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
(浙
政发〔2013〕59号)、《关于印发<2015年省
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15年
省委、省政府领导重点调研课题分工方
案><2015年省领导联系省级产业集聚区、省
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分工方案>的
通知》
(浙委办发〔2015〕18号)和《关于印
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
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20号)
的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地方燃煤热电联产(简称地方热电)行
业承担着集中供热和发电等任务,是保障全
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我省
煤炭消耗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之
一,存在着热源点布局不合理、老旧低效机
炉较多、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信息化水
平不高、未批先建等问题。截止2014年底,
全省141家地方热电厂中,中温中压及以下
的低效锅炉和抽凝机组台数占比分别达37%
和36%,这些机炉能源利用效率低,能耗远高
于行业平均水平。地方热电烟气治理难度大,
排放浓度也明显高于省统调燃煤机组,存在
较大的下降空间,2014年共耗原煤约2560
万吨,排放二氧化硫15.0万吨、氮氧化物
11.4万吨,分别占全省原煤消耗总量的
17.8%、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
26.1%、16.5%。加快推进地方热电综合改造
升级,实现行业清洁化、高效化和信息化发
展,大幅削减烟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提高
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费量,保障社会
经济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