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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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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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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仅允许应用于公路运输且充装介质为压缩
天然气的管束式集装箱,并且该管束式集装箱
不允许进行堆码作业。”
2.E3.4.1.2修改为:
“安全泄放装置设置
“(1)充装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自燃及强
氧化性介质的气瓶不得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2)除本条第(1)项以外的每只气瓶均应
当设置安全泄放装置,其中充装易燃、易爆介
质的气瓶,设计者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设置安
全阀与爆破片串联组合装置或者爆破片与易熔
合金塞串联组合装置;
“(3)能够形成封闭空间并且可能存留介
质的管路系统,应当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3.E3.4.1.3(2)、(3)修改为:“(2)采用爆
破片与易熔合金塞串联组合装置时,易熔合金
塞装置应当串联在爆破片装置出口侧;易熔合
金塞装置不得妨碍和影响爆破片装置的正常泄
放功能;易熔合金塞装置的动作温度设定为
102.5℃,常温下易熔合金的挤出压力不应当高
于爆破片的最大爆破压力;
“(3)组合泄放装置应当按照不同的工况
组合进行型式试验。”
浙江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省保监局关于推行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发布时间:2015/10/23
各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
督管理局)
,各市、县(市、区)金融办,温州
保监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特
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切
实加强电梯风险管理,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化
解电梯责任纠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
展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省质监局、省金
融办、浙江保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电梯安
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
义
浙江是电梯生产使用大省。截至2014年
底,全省使用登记各类电梯31.07万台,其中
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22.47万台,
占72.3%。我省电梯总量仅次于广东、江苏,
位居全国第三,并以每年15%的速率增长。近
年来,我省深入推进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全
力推进电梯多元共管,创新安全监察机制,破
解电梯突出问题,我省电梯安全总体呈现稳中
向好发展态势。但是,由于电梯使用维保主体
责任不清、大修改造更新安全投入不足、老旧
电梯安全风险逐步凸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电梯事故、故障等突发事件仍然呈现多发态势,
由此引发相关责任矛盾纠纷等社会管理问题。
因此,引入电梯市场化保险机制,发挥保险的
灾害预防、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推进政
府电梯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创新,妥善处理电
梯事故责任赔偿,避免或减少相关法律纠纷,
缓和、化解社会矛盾,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