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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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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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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安装安
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目录》和做好2015年大型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与试点工作的通知
(质检办特联[2015]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
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
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
发〔2010〕23号)精神,质检总局和安全
监管总局决定公布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的大型起重机械目录,并对前期大型起重机
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试点成果进行推
广和应用,同时,2015年将扩大试点范围,
继续在大型起重机械其他品种开展安装安
全监控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关于大型起重机械目录
《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
机械目录》(附件1)已确定,现予公布。
二、关于前期试点成果推广应用
架桥机、造船门式起重机、100吨及以
上通用门式起重机、60吨及以上门座式起
重机(含船厂门座起重机、港口门座起重机、
电站门座起重机)、315吨米及以上普通塔
式起重机、1000吨米及以上电站塔式起重
机、200吨及以上履带起重机和所有缆索起
重机作为前期试点产品,已经完成了试点工
作。对上述产品将全面推广应用,要求如下:
(一)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新制造和
安装的上述产品,应依据《起重机械
安全
监控管理系统》(GB/T28264-2012)标准全
部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二)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
月31日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上述起重
机,依据《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GB/T28264-2012)标准安装安全监控管理
系统(涉及起重机械主要受力机构件或主参
数改变的,应有起重机械改造许可资质的单
位进行)。
三、关于2015年试点产品
2015年将扩大试点产品范围,主要在冶金桥
式起重机、50吨至74吨通用桥式起重机(吊运
熔融金属用)上进行试点。要求如下:
(一)试点单位和验证机构。
冶金桥式起重机、50吨至74吨通用桥
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用)安装安全监控
管理系统的试点单位和对应的试验验证机
构已确定,详见附件2。
(二)试点标准和验证依据。
试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试
点的起重机单机上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同时,试点单位要按照规定的验证项目要求
通过试验和验证。
(三)试点工作进度要求。
1.安装调试。试点单位应自主开发或
与科研机构共同开发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于
2015年7月底前在新制造或在用大型起重
机械上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工作。
2.试验验证。试点单位安装调试工作
完成后,由试验验证机构于2015年9月底
前完成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试验验证工作,并
将验证报告和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质
检总局特种设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