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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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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61

故 

(一)事故概况:2014年1月13日18时50

分许,位于遂昌县上江工业园区的浙江元立金属

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内,员工蔡某驾驶一台内燃式

平衡重式叉车(型号为CPC3L)作业(装载铁丝

等货物),在驶向成品仓库的途中(厂内食堂边

上通道)撞倒并碾压郑某,郑某在送往医院途中

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

公司员工蔡某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违规

操作,在驾驶叉车经过厂食堂路段时,逆向行驶,

未确认前行路线安全的前提下操作叉车,致使在

驾驶过程中未能看见郑某,碰撞并挤压致人死

亡。 

2、间接原因:①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

限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不够完善。蔡某

虽曾经培训机构培训,因理论考试不合格未取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元立集团安

排其跟班学习操作;在工作繁忙时,跟班人员单

独操作,元立集团未能及时纠正这种现象,且具

体作业人员独立操作意愿强烈。②特种设备安全

企业主体责任和特种设备设备安全管理未落实

到位。元立集团虽设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

构,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和一系列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也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管理,但在实际生产中未严

格贯彻执行到位。有关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

岗位责任不熟悉,安全工作职责和制度未能真正

履职到位;询问具体安全员和员工也不是很熟悉

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部分管理衔

接协调不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也不健全;

元立集团在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

培训、技能水平掌握等方面有欠缺,企业的操作

规程没有严格实施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未尽

全力。③发现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地段

靠桥右侧路面不平整,公司叉车作业人员平时运

输货物至该路段时均逆向行驶,下属部门上报

后,由于生产任务紧张未能及时对路面进行修

整。 

(三)事故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教训,切实进行整改。浙江元

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

生产工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

定的安全生产要求全面查漏补缺,健全安全管理

组织和机构,完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全面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强化设备日常

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

患,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纠正违规操

作等行为。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道路进行全

面清理修补和划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加

强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认识,强化

意识。元立集团要以此次事故为教训,切实加强

对公司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的组织员工

参加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

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

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遂昌县各乡镇(街道)

、行业主管部门、

工业园区管委会及质监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共同

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

发生。 

八、路桥合众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叉

车事故 

(一)事故概况:2014年8月28日7时10

分左右,台州市路桥合众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

公司拆解二车间内,员工周某驾驶一台内燃式平

衡重式叉车(型号CPC40-RG31)把车间里的废

钢铁运送到车间外堆放时,将蹲在车间里货物边

作业的人员丁某撞倒,造成丁某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叉车驾驶员周某在未取得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情况下,违章操作叉车作

业,且在搬运大体积货物,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

线时,叉车未低速行驶,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①台州市路桥合众废旧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