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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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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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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业务主管单位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
甬质党发【2014】13号文件,其中明确提名秘
书长兼法定代表人;
2、根据《浙江省社会团体组织活动规则》
(浙民民〔2002〕16号)第七条:“社团的法
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
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担任的,须
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3、目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与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管理协会的秘书长均兼
任法定代表人。专职秘书长兼任法定代表人,有
利于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证协会事业
发展的连续性。
四、增加第三十条至四十三条有关监事会的
内容要求,原《章程》中第三十条至四十九条内
容则依序后延。
修改原因: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波市民政局
要求各行业协会必须设立监事会,并在《章程》
中具体体现。
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5年1月23日
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章程(2015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宁波市特种设备
行业协会(简称宁波特协),英文名称为Ningbo
Special Equipment Industry Association,缩
写为NSEIA。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宁波市地区性的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由承压类特种设备(包括锅
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
设备(包括电梯、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大
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
维修、保养、检验检测、销售、使用管理的单位
和专家,依据法定程序和本章程规定自愿组成的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性、地区性、群众性
的非营利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
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
为会员服务,积极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
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促进技术交流、相互协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
平,推动全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宁波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波市民政
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区域为浙江省宁波
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指导会员单位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
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与自律活动,
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作用,协调处理会员单位
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关系;
(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气瓶评审、相关
特种设备咨询服务和各项学术活动,不定期组织
竞赛、评比、研讨、考察活动,促进技术业务交
流,不断推广先进经验;
(四)提供特种设备的法律咨询、信息服务;
(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促进
行业有序竞争;
(六)承办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
员。凡拥护本团体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自愿
申请并履行批准手续,可成为本团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条件
单位会员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
修、保养、检验检测、销售或使用管理,并具有
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从业资格;
二、个人会员
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保
养、检验检测、销售、使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