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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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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39

  (二)承接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是依法在民

政部门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

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

术等条件。具体如下:  

  1.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

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社会信誉良好,上年度年检合格;  

    5.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三)购买内容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

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公共

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非营利性、公益性的事

项应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各购买主体要按照

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发

展、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有利于降低服务成

本和提高资金效益的原则,合理划分服务类别、

确定购买目录和内容,优先将《国家基本公共

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等相关文件确定的

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纳入购买范围。对应当由政

府直接提供,不适合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政府职

能,以及有社会组织提供但不属于政府职能的

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组织购买。  

  购买内容具体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

育、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就

业等领域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区事务、

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工服务、

社会福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宣传培训等社会事务服

务事项;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

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

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审计评估、检验检测等

技术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

法)调研论证、绩效评价等辅助性和技术性事

务;按政府转移职能要求实行购买服务的其他

事项。  

  (四)购买机制  

  建立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具体

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预算编

报、组织采购、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监

管、绩效评估、经费兑付等规范化购买流程。  

  1.确定购买服务项目。各购买主体要结合

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

内容,合理确定本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

目录、数量、规模、质量与效果,科学编制年

度预算并报同级财政批准。  

  2.确定购买服务方式。政府向社会组织购

买服务的交易活动,应按《政府采购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原

则上实行公开、透明、竞争性的机制,按规定

应进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进场交易。

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

示并经财政部门同意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

源方式组织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4A

级(含)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3.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购买主体按规定的

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后,应

及时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

同中应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要求、期限、资

金支付、合同续签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4.组织实施购买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的社

会组织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各项服务,保

证服务数量和质量。购买主体要对社会组织提

供的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

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

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服务预案,做好

应对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的准备。  

  5.实施购买服务绩效考评。各级财政部

门、民政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由社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