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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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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23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国家标准
《水管锅炉》和《锅壳锅炉》实施意见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4〕24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锅炉产品标准《水管锅炉》(GB/T
16507-2013)和《锅壳锅炉》
(GB/T 16508-2013)
(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批准发布,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为
了做好上述标准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以下简称《锅规》)的衔
接,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由于《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9222)和《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16508)已分别被新标准的相关部分
(GB/T 16507.4-2013和GB/T 16508.3-2013)
代替,《锅规》3.3.2条规定的锅炉本体受压
元件强度计算和校核应按照新标准的相关内容
实施。
二、本文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锅炉制造合
同,或已经按照原标准进行制造的锅炉,可以
按照原标准执行合同,继续制造及出厂安装。
本文发布之日起,锅炉制造单位与用户签订合
同时应当注明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进行锅炉本体
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和校核。
三、各锅炉制造企业对已经通过鉴定的锅
炉设计文件应按照《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
则》(TSG G1001-2004)第二十条的要求进行
修改。
四、在用锅炉检验需进行强度校核时,仍
可用锅炉原设计所采用的锅炉强度计算标准进
行校核。
五、执行上述新锅炉产品标准过程中如遇
到有关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全国锅炉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馈。
(稿件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网站)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等2个安全技术规范、6个修改单及
废止1个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2013年第191号)
根据电梯检验工作开展情况,质检总局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
电梯》(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