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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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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23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国家标准 

《水管锅炉》和《锅壳锅炉》实施意见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4〕24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锅炉产品标准《水管锅炉》(GB/T 

16507-2013)和《锅壳锅炉》

(GB/T 16508-2013)

(以下简称新标准)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批准发布,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为

了做好上述标准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以下简称《锅规》)的衔

接,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由于《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9222)和《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16508)已分别被新标准的相关部分

(GB/T 16507.4-2013和GB/T 16508.3-2013)

代替,《锅规》3.3.2条规定的锅炉本体受压

元件强度计算和校核应按照新标准的相关内容

实施。 

二、本文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锅炉制造合

同,或已经按照原标准进行制造的锅炉,可以

按照原标准执行合同,继续制造及出厂安装。

本文发布之日起,锅炉制造单位与用户签订合

同时应当注明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进行锅炉本体

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和校核。 

三、各锅炉制造企业对已经通过鉴定的锅

炉设计文件应按照《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

则》(TSG G1001-2004)第二十条的要求进行

修改。 

四、在用锅炉检验需进行强度校核时,仍

可用锅炉原设计所采用的锅炉强度计算标准进

行校核。 

五、执行上述新锅炉产品标准过程中如遇

到有关技术问题,请及时向全国锅炉压力容器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馈。 

 

(稿件来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网站)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等2个安全技术规范、6个修改单及 

废止1个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2013年第191号) 

 
 

根据电梯检验工作开展情况,质检总局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

电梯》(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TSG T7003-201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