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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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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21

检测出仅有体积状缺陷,一般可以放宽一个级

别,其他缺陷应不低于现行标准NB/T 

47012-2010的相关要求。 

〈3〉耐压试验。检验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要

求,依据工作压力确定耐压试验压力,择机在

冷库停机时进行耐压试验。 

〈4〉安全附件检查。由具备校验资格的单

位对安全阀进行校验。 

〈5〉检验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检验评定项

目。 

(二)对于无相关技术资料或者技术资料

不全、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

设计、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都应

列入隐患整治范围。可以按照《工业管道检规》

进行全面检验和安全评定,按照“合乎使用,

确保安全”的原则,分别对管道做出监控使用、

限期更换或报废的结论。  

五、涉氨压力管道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

级评定 

(一)对检验中发现的超标缺陷,按照《工

业管道检规》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进行

处理。根据检验结果,按照《工业管道检规》

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安

全附件不合格的压力管道不允许使用。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压力管道,可

按3级评定安全状况等级: 

1.由使用单位书面承诺该压力管道自安装

到受检之日未发生安全事故,并制定安全监控

措施;  

2.管子材料为10钢、20钢、16Mn或材料

检验的硬度测定值在HB156以下; 

3.低温侧管道未焊透深度与管道实测壁之

比小于0.6,且缺陷底部最小壁厚≥2mm; 

4.支吊架布置合理(管系处于应力低水

平); 

5.管系整体结构布置合理。 

六、其他要求。 

(一)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涉

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日常巡查与维护保

养,确保阀门、法兰连接可靠、密封完好,发

现泄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二)使用单位停用一年以上的涉氨压力

容器,重新启用前,应当按照《压力容器使用

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的要求进行定

期检验,并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三)涉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需作报废

处理或停用处理时,使用单位应在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转移介质,释放内部压力。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3年11月4日 

 (稿件来源: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网站)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长输油气管道等特种设备 

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质检办特〔2013〕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

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

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
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