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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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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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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002-201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 D5001-2009)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
(二)使用单位应制定针对本企业的涉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常见故障的应急预案,并
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三、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一)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涉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
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以
下简称《容检规》)及其附录C执行。对于单
台贮氨器容积大于5立方米或总容积大于10
立方米的压力容器参照《容检规》执行。
2.压力容器检验时,应核查使用单位的氨
液成分检查记录;对隔热层完好的压力容器,
可不进行壁厚检测,但对隔热层有破损、脱落
或跑冷的压力容器,相应部位应进行壁厚检测。
(二)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1.在线检验、全面检验应按照《在用工业
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
[2003]108号,以下简称《工业管道检规》)
进行。
2. 对于确实无法停机的系统,在确保人员
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不停机的状态下,对压
力管道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替代全面检验(列
入隐患整治范围的管道不适用)。检验项目一
般应包括资料审查、宏观检验、高低压侧的剩
余壁厚抽查、埋藏缺陷抽查,以及安全附件检
查。必要时,应进行压力试验。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对压力管道对接
焊接接头进行埋藏缺陷检测:⑴宏观检查或表
面无损检测发现有缺陷的管道,认为需要进行
焊接接头埋藏缺陷检测的;⑵宏观检查发现由
于基础沉降不一致而导致管道活动受到制约,
其制约点附近管道的对接焊接接头。对对接焊
接接头进行埋藏缺陷检测时,高压侧管道一般
应采用射线检测,检测标准允许时也可采用超
声检测方法。低压侧管道埋藏缺陷的检测可以
采用射线检测、超声检测、数字射线成像技术。
4.对于低压侧埋藏缺陷、剩余壁厚抽查,
应重点对高风险的、具备作业空间的管道,进
行适当比例的抽查。
5.有保温层的压力管道,须对保温层存在
破损、脱落、跑冷等现象的部位进行壁厚检测;
保温层完好的,必要时采用数字射线成像技术
进行壁厚检测。
四、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
道的处理
(一)对于无技术资料或者技术资料不全
的在用压力容器,可以按照以下要求处理:
1.对于无任何技术资料且无法确定其制造
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的在用压力容器,或确
定是由无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在用压力容器,
不得继续使用,应当限期在一年内更换。
2.对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在用压力
容器,可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1)对无任何资料的在用压力容器(例如
原出厂技术资料遗失的压力容器),在能够确
定原制造单位的情况下,可由使用单位与原制
造单位联系,补充所缺的技术资料。
(2)对原制造单位已不存在或不能补办技
术资料的在用压力容器,可由使用单位约请具
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容检规》的要
求,通过检验和强度校核等方法评定压力容器
的安全状况,并补充资料。
通过检验和评定补充资料的在用压力容
器,应相应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且使用年限不
宜超过1~2个检验周期,届时应予更换。
(3)通过定期检验评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
时,除《容检规》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以
下内容:
〈1〉强度校核。采用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
的方法确定压力容器材质,根据所确定的压力
容器材质和实测的压力容器壁厚按照相关标准
要求进行强度校核,难以确定材质的按照
Q235B校核。
〈2〉无损检测。对压力容器进行100%的
射线检测或超声波检测和内、外表面无损检测。
对原制造时仅做20%射线检测的压力容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