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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制度

  本办法规定了协会会员单位的管理
  一、会员申请
  二、会费标准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会员大会职责

  一、会员申请
  1、本协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
  2、具有法人资格。
  3、从事电梯、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维保等相关的企业单位。
  4、电梯使用的企业单位。
  5、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的,均可申请入会。
  6、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需经协会秘书处审查,经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并发会员证书。
  7、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经协会秘书处报理事会备案即可;会员不再符合规定或不履行义务时,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注销会籍。

  二、会费标准
  1、凡自愿申请入会的单位,均一次性缴纳每年会费。
  2、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3、企业单位每年缴纳会费标准为1000元。
  4、协会理事会在每届会员大会上,均需提交经费收支报告供全体会员审定。
  5、会员退会或被劝退会,注销会籍时,当年所缴会费均不退回。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优先享用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4、享有优先获得本协会出版的刊物、编印的资料、专业的信息的权利。
  5、有权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协会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行规行约,维护企业的共同利益,执行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会员大会职责
  1、审查、通过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确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及其他重大问题。
  3、审查通过协会财务预、决算。
  4、修改和审定协会章程及其他规定。
  5、选举理事单位,组成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三年。

  本办法2002年6月制订,2003年12月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