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下载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通知公告
  专家风采
  协会期刊
网站搜索  
通知公告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宁波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14-12-22

各县(市)区质监局、工业园区质监分局,市稽查支队、市特检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昆山等重特大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省质监局的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宁波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和年度工作情况,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三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减少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的方式和重点
  (一)专项行动的方式。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本次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范围,通过建立“企业全面自查自纠、乡镇(街道)网格化巡查、行业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监督检查、发动社会各方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检查和整改三到位, 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围绕特种设备“三非两超”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维修、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治理”。主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涉氨企业特种设备和油气管道的整治力度;
  2、针对已报停的、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或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未经整改仍继续使用,及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突出问题,会同各方力量,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3、对非法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问题,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加强执法检查;
  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重点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
  5、当地特种设备安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前)。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分析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本次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及特种设备企业。同时,要发挥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检验机构和基层站所等作用,督促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各地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机制,推动乡镇(街道)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环节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多部门联动,保持高压态势,对排查梳理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查处。对因多种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初-12月中下旬)。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巩固深化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取得实效。要及时对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探索打非治违工作网格化、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部署、跟踪推进、检查整改等环节,督促企业切实负起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自主排查隐患的积极性,促进打非治违工作顺利开展。市稽查支队要加强与安全监察机构的协调联动,加大稽查执法工作力度,市特检院要强化配合,做好技术支撑,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结合。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与今年市局部署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机制建设,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场所和重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方式,对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通过舆论引导特种设备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做好本次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8月12日前务必将实施方案报市局特监处,平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12月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8日